5月11日,枞阳县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申请对一起婚姻纠纷案件进行了诉前调解,承办法官仅用了半天时间,双方当事人就达成了调解协议,受到了当事人的称赞。
今年以来,该院为实现“司法为民,提升司法公信力”的目标,推出了一系列司法便民措施,如打造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落实远程立案制度、强化诉前调解制度等,真正做到方便老百姓打官司。为减少当事人诉累,减轻当事人负担,使案件的审理更加快捷、简易,提高审判效率,该院积极学习、借鉴外地先进法院的做法,在立案庭及所辖基层法庭全面开展诉前调解工作,及时做到把纠纷化解在萌芽阶段,真正做到司法服务为民,在防止矛盾激化,缓解审判执行工作压力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为完成好诉前调解工作,该院在立案庭设立诉前调解工作室和人民陪审员工作室,由立案庭法官和人民陪审员共同开展诉前调解工作。该院在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原则下,努力扩大调解案件范围,凡是来法院立案的当事人,立案庭法官都要充分行使释明权,主动宣传诉前调解工作的特点、优势,并征求当事人是否愿意进行诉前调解,如果当事人愿意,法官将案件转至调解室进行调解,积极引导当事人进行诉前调解,对能通过诉前调解化解矛盾的案件,尽可能进行诉前调解,做到最大限度地方便当事人,努力实现定纷止争。同时该院还规定,诉前调解工作限5日内完成,对于无法完成诉前调解的纠纷,程序将及时转入诉讼程序。
通过诉前调解司法便民举措,把大量矛盾和纠纷化解在诉前,不仅为群众减轻了诉累,降低了诉讼成本,也给法院省去了大量的后续工作以及涉诉上访问题,提升了法院的公众形象。这种公正、便捷、高效的司法方式实现了快立、快审、快结,缩短了诉讼时间,受到了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