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动态
法官送赡养费上门 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发布时间:2015-05-12 15:15:50 打印 字号: | |

    “感谢法官,不仅费尽心思帮我要回赡养费,还亲自把钱送到我这来!”在亲手拿到枞阳法院法官送来的12000元赡养费后,申请人王某激动地说。
  2013年4月,王某向法院起诉,要求儿子小王支付赡养费用。经法院判决,小王每年应支付赡养费6000元。判决生效后,小王一直未按期履行,王某因病卧床不起,家庭生活陷入困境,遂于2015年3月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立即寻找执行突破口,多次与小王联系,并做大量思想工作,灌输中国传统“孝”文化,经过一周的不懈努力,最终,在承办法官的释法下,小王支付了两年的赡养费。
  考虑到申请执行人身患疾病,行动不便,于是,承办法官便专程驱车至申请人王某家,亲手将赡养费交到其手中。于是便出现了前文中感人的一幕。

皖公网安备 34072202000211号
安徽省枞阳县人民法院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中国法院网负责网站设计制作 网络安全和技术维护
Copyright © 2024 by www.chinacourt.org All Rights Reserved.
浏 览 本 网 站 推 荐 您 使 用 IE 8 以 上 浏 览 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