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枞阳县人民法院横埠人民法庭成功调处了一起变更抚养关系纠纷,虽然变更了孩子的抚养关系,但是三方对承办该案的法官称赞不已。章某和钱某于2014年达成离婚协议,约定十三岁的婚生子小钱由钱某抚养。嗣后,钱某一心忙于工作和事业,整天奔波外地,对小钱的生活和学习很少过问,在生活上疏忽了小钱,缺少关爱的小钱一时陷入无助的状态。爱子心切的章某怒从心起,将钱某告上法庭,请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小钱也要求跟随母亲生活。
承办该案的吴法官接到此案后,没有就案办案,而是通知双方到场进行“圆桌式”调解,开始钱某反对变更抚养关系,吴法官结合本案小钱不愿跟随钱某生活,钱某因繁忙的工作不宜照顾小钱的实际情况,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方面出发做调解工作,同时也耐心的向章某和小钱讲述父子亲情,血浓于水的道理。最终在吴法官的努力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小钱跟随章某生活,懂事的小钱也表示愿意在寒暑假期间随钱某生活。章某和钱某感激的对吴法官说,本以为双方在法庭会吵的天翻地覆,给小钱带来负面影响,但是没想到是在和谐、轻松的不伤亲情的氛围中解决了此事,深感满意。而小钱竖也起了大拇指说:法官,我赞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