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近年关,枞阳县人民法院积极开展群众路线“回头看”活动,通过健全便民利民机制,紧抓作风建设,不断提高办案质效。近日,枞阳法院民二庭在审理一起外地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过程中,从立案受理、诉讼材料送达到庭前调解结案整个诉讼流程仅用15天,获得了双方当事人一致称赞。
甲公司是安徽淮北市一供排水公司,2014年7月,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供销合同,甲公司向乙公司预付了货款500万元。2014年9月,甲公司与乙公司达成协议,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支付已供货货款及违约赔偿损失共计166万元,该款项直接在甲公司已预付货款中抵扣,乙公司退还剩余货款334万元。协议签订后,乙公司只退还货款250万元,尚欠84万元货款拖欠未付,2015年1月7日甲公司将乙公司告上法庭。
案件受理后,考虑到该案事实清楚,法律关系简单,甲公司系外地企业,又临近年关,为减轻双方当事人的诉累,承办法官遂积极开展调解工作。通过多次的电话沟通,1月20日,双方当事人携手来到法院,当场签订分期给付款项的调解协议。
“没想到过年前就能拿到欠款,打官司竟然也能这么快,谢谢法官,这下我们工人的工资可算有着落了。”1月22日,在拿到法院调解书时,甲公司代表兴奋的说道。至此,一宗涉案标的达80余万元的涉外地企业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仅用半个就完成了受理到结案的全部诉讼过程,取得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据悉,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完结后,枞阳法院通过开展群众路线“回头看”活动与正风肃纪专项行动,着力解决法院工作中存在的“六难三案”问题,不断巩固教育实践活动取得的成果,使得群众满意度得到了显著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