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越来越多的职能部门加入社会征信体系建设,征信系统也在不断完善中,发挥的功能也越来越明显。近日,枞阳法院在执行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因被执行人慑于征信系统的威力而主动交纳全部执行款,致使该案成功执结。
2012年,周某因经营生意需要,向李某借款75000元。借款到期后,李某经过多次催讨,周某均以各种借口拖延不付。为此,李某于2014年8月诉至枞阳法院,要求周某归还全部借款及利息。
案经审理,2014年11月19日,枞阳法院判决周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李某借款75000元及利息,并负担本案受理费。
判决生效后,周某仍未归还借款,李某于2015年元月4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受理后,不仅向周某送达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还向周某送达拒不履行生效判决可能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风险提示,并告知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后果。
元月21日,被执行人周某主动来到法院交纳全部执行款和执行费。周某交纳执行款时说:“我经过打听,才知道法院的‘黑名单’很厉害,一旦上了‘黑名单’,在银行就无法贷款了,如不能贷款,我也就没法做生意了,我还是趁着在上‘黑名单’之前把执行款给交了”。当日,申请人就顺利领取到了全部执行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