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枞阳法院“细”字入手改作风
作者:张金林  发布时间:2014-12-31 09:34:00 打印 字号: | |

   为进一步改进审判作风,枞阳县法院做好“细”字文章,注重审判工作的各细节,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注重庭审细节。该院要求审判人员开庭时严格按规定着装,坐姿端正、专注庭审,不得进行与庭审无关的活动与事务;要遵循司法礼仪,对当事人要态度和蔼,使用文明用语,不准无理训诫或有不当言辞。

    落实便民细节。完善诉讼服务大厅功能,进一步加强便民服务,不得无故拖延立案,对不符合管辖范围的,及时告知当事人救济渠道;在立案大厅增设了电子触摸屏,当事人只要输入身份证号码或者刷一下身份证,即可得轻松得知自己的案件审理或执行进展情况。

    做好公开细节。该院利用其全国法院司法公开示范法院的优势和条件,加大司法公开力度,在细节上苦下功夫,以“小细节”带动“全公开”。第一时间告知当事人诉讼程序、审限、审判人员变更事项,保障当事人知情权;完成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探索人民陪审员参审模式,提高人民陪审员参审率,目前该院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陪审率达100%;开通了官方微博,选择典型案件进行微直播,拓展信息公开渠道等,加强与社会各界的交流互动。

   规范文书细节。严格裁判文书制作标准,统一文书规格、字体,强调裁判文书说理的针对性;制定交通事故、民间借贷、婚姻家庭等类型案件的办案规范指导,最大限度地减少同案不同判;实行“拟稿核对、打印核对、签发核对、印前核对、送达核对”五级校核,杜绝文字、数字错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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