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坐拥高档轿车、乡村别墅,却拒不给付合同价款,玩起人间蒸发。近日,枞阳法院在执行该起买卖合同案件中,鉴于被执行人刻意规避法律责任,且态度蛮横,果断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以刑事案件立案处理,有效打击老赖的拒执行为。
李兵和王鹏均系枞阳县人,李兵长期从事家禽饲料销售业务,王鹏是当地的养猪专业户,自2011年开始两人长期进行业务往来,李兵为王鹏经营的养猪场提供饲料。截止2013年2月5日,王鹏累计欠李兵饲料款273136元,并出具了书面的欠条。后经李兵多次催讨,王鹏均拒绝给付,万般无奈之下,李兵一纸诉状将王鹏诉诸法院。该案经过二审终审,最终宣判李兵胜诉,王鹏应依约给付李兵货款273136元。
判决书生效后,王鹏依然拒绝履行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李兵被迫于2013年9月29日向枞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详细了解案情后,承办法官多次联系王鹏却被拒听电话,查询银行存款也一无所获,在获悉王鹏名下尚有轿车一辆后,承办法官对王鹏价值20余万元的轿车予以了查封,岂料王鹏依然不知悔悟,甚至停掉了手机,玩起了人间蒸发。鉴于王鹏态度恶劣,2014年1月9日,法院在当地乡镇干部的协助下前往王鹏老家的一处高档别墅,对王鹏的房产依法予以查封。
面对法院施加的重重压力,王鹏仍然顽固不化,对法院一系列强制措施置若罔闻,置法律的尊严及威信于不顾,仍然不执行生效判决。因王鹏的所为已经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属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犯罪行为,为有效维护法律公平正义及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近日枞阳法院已将该案作为典型案例报送公安机关,目前该案正在处理过程中。 (以上人名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