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为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在化解基层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中的作用,枞阳法院横埠法庭在积极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工作原则的同时,推出四大举措,切实提升案件调解率,努力促成案结事了人和,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一、强化调解意识,调解贯穿案件始终。为强力助推调解工作的开展,该庭采取定期和不定期交流会的方式,组织全庭法官就调解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获得的经验相互交流,以强化法官的调解意识,提升调解积极性。同时在案件的诉前、诉中、诉后,根据案件的需要,切实做到能调必调,将调解工作贯穿案件审理始终。
二、因案制宜,并用多种调解方式。该庭法官在调解工作中根据个案的不同特点和背景,综合使用多种调解技巧。“背对背式”调解方法,避免双方当事人的正面冲突,通过分别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找准利益平衡点;换位思考法,通过引导原被告站在对方的立场上设身处地考虑问题,促进双方将心比心做出适当让步;亲友疏导法,通过邀请当事人的亲朋好友、同事、律师、享有较高威望易获得当事人信任的人参与调解工作,使当事人愿意接受调解;案例展示法,充分发挥同类案件的指引、示范作用;风险提示法,适时提醒双方当事人相关诉讼风险,引导双方正确评估和对待诉讼结果。
三、积极调动外部因素促成调解,形成多元化调解机制。一直以来,在化解基层矛盾纠纷中,基层调解力量一直扮演着重要角色。所以该庭法官在坚持依法调解的前提下,注重充分调动基层社会团体、组织、个人参与调解的积极性,尤其是借助当事人亲朋好友、同事、委托人的力量。通过多方联合做当事人的思想疏导工作,努力促成调解。
四、强化调解责任意识,提升调解质量。要求法官在调解工作中,要通过阅卷审查、证据分析、听取当事人陈述等方式,弄清案件的基本事实与法律关系。同时要与当事人深入沟通,了解他们争议的利益所在,弄清当事人的真实意图,保证调解符合自愿合法原则,避免当事人恶意串通现象的出现,进而保证调解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