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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购过期糖成功索赔十倍
作者:洪燕、陈杨进  发布时间:2014-10-22 15:07:34 打印 字号: | |

       近日,枞阳县法院审理了一起消费纠纷,一次购买20袋过期奶糖的消费者王某获得了十倍赔偿金。

  原告王某是枞阳县城居民,10月初来到县城一家超市购物,一次购买了20袋大白兔奶糖,总价款200元,在收银台付完款以后,王某便径直来到超市服务台投诉。

  “20袋大白兔奶糖都过期了”,王某以超市销售过期产品为由,要求超市十倍赔偿其支付的价款即2000元。在遭到超市方拒绝后,王某遂起诉到枞阳县法院。

  庭审中超市辩称,王某购买产品以后径直到超市服务台要求赔偿,说明其是“知假买假”,因此只同意返还购买的实际价款200元,不同意支付十倍赔偿金。

  法院认为,食品安全关乎到公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除了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外,不因消费者知假买假而免除其十倍赔偿责任。据此,枞阳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超市赔偿王某十倍赔偿金即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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