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诉讼服务 > 开庭公告
(2014)枞民一初第01272号
  发布时间:2014-07-31 11:22:02 打印 字号: | |

安徽省枞阳县人民法院

公 告

(2014)枞民一初第01272号

史维瑾:

      本院受理的原告朱耀民与被告安徽省枞阳县会宫建筑安装公司、史维瑾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裁判文书上网告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4年11月4日上午8时30分在本院3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二0一四年七月三十日

皖公网安备 34072202000211号
安徽省枞阳县人民法院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中国法院网负责网站设计制作 网络安全和技术维护
Copyright © 2024 by www.chinacourt.org All Rights Reserved.
浏 览 本 网 站 推 荐 您 使 用 IE 8 以 上 浏 览 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