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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岁儿未见过亲生父 离婚男要抚养子被拒
作者:吴革  发布时间:2014-06-23 08:27:34 打印 字号: | |

      八岁小男孩第一次见到亲生父亲竟是在父母离婚的法庭上,从未见过儿子的父亲李某要求争夺孩子的抚养权。17日,枞阳法院依法审理了该起离婚案件。

  原告张某与被告李某系枞阳县,双方于1997年经政府登记结婚,婚后先后生育一对儿女。因性格差异很大,两人经常发生矛盾,在2006年底的一次争吵后双方便分居生活。2007年张某生下了儿子小强竟然没有告知丈夫,一边打工一边照顾着儿子,李某至今都不知道自己的亲生儿子长的是啥模样。

  2014年5月张某向枞阳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李某离婚并抚养儿子,李某依法承担抚养费。

  审理中,被告李某承认与张某已分居生活多年,表示同意与张某离婚,但强烈要求抚养儿子。张某则称:儿子小强从出生到现在都不知爸爸是谁,且目前在江苏省某城市接受教育,坚决不同意将自己辛苦带大的儿子让李某抚养。

  法院审理认为:婚姻应以感情为基础。原告张某与被告李某虽结婚多年,但双方缺乏沟通,自2006年起即分居生活,夫妻关系名存实亡,依法准予离婚。婚生子小强自出生到现在未曾与其父亲即被告见过面,且一直随原告张某生活,为不改变其生活环境,依法由原告张某抚养教育为宜,故判决婚生子小强由原告张某抚养,被告李某自2014年6月起,每月给付原告张某抚养费300元,直至小强满十八周岁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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