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枞阳法院收到省高院转来的一封感谢信。这封信是当事人王某写给省高院领导的,在信中,王某对枞阳法院真心实意为其办实事、解难题表示感谢,并对枞阳法院落实司法为民、维护法律的公平公正提出表扬。
王某原系枞阳县一家破产改制企业的供销员,在该破产企业正常经营期间,其工作收入的来源就是销售提成。该企业进入破产申请前,其历年的销售提成1万余元未能够处理。当2013年该企业启动改制程序向枞阳法院申请破产时,王某的1万余元并未纳入企业未付工资的范畴。王某在向改制小组及县领导反映未得到满意答复后进京上访,但仍然未能够获得令其满意的回音。
听朋友说兴许法院能解决问题,王某遂抱着试试看的心态向省高院领导书面反映其要求。枞阳法院接到省高院转办函后,立即安排汪华斌副院长及民二庭朱士标庭长接访。为了彻底解决王某的实际问题,汪华斌副院长与朱士标庭长还先后三次专程到县有关部门商讨解决方案,最终在有关部门的通力合作下,落实了王某的合理诉求,这起有可能引发当事人进京重复访的案件得以化解。
事后,王某被法院上下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为民办事的工作作风所感动,便向省高院领导寄去了这封感谢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