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枞阳法院获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先进单位称号
作者:韦文胜  发布时间:2014-04-15 10:01:44 打印 字号: | |
在近日召开的县委政法工作会议上,枞阳法院荣获枞阳县2013年度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先进单位称号。
 
2013年,该院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积极参加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中,一是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依法打击刑事犯罪,不断加强社区矫正工作,做好对判处非监禁刑和刑满释放人员的回访帮教,努力维护社会安全和稳定;二是妥善化解矛盾,在民商事案件审理中,以定分止争、案结事了为目标,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加大与乡镇司法所的联系,进一步强化调解力度,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三是加大执行力度,开展集中清理积案活动和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完善与银行等金融部门的集中查询联动机制,对老赖等网上曝光,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四是认真解决信访合理诉求,把做好涉诉信访工作作为倾听群众意见、解决群众反映问题的重要途径,坚持院领导定期接访、约期接谈和带案下访相结合,及时化解信访案件;五是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干警送法进社区、进校园,支持县城文明创建工作,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
 
一年来,该院在助推“四个枞阳”建设中展现了坚强的司法担当,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优良的法治环境和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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