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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法院荣获“定点扶贫先进单位”称号

  发布时间:2013-06-24 09:26:50 打印 字号: | |

   在2012年11月6日召开的全县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上,枞阳县法院被县委、县政府评为枞阳县定点扶贫先进单位。 自开展扶贫开发工作以来,枞阳法院党组高度重视,将该项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坚持立足审判抓扶贫,扎实推进扶贫工作。院先后选派五批共计六名干部到基层村任第一书记,帮助六个后进村脱离贫困;院总支及所属十个支部与对应的村支部长期开展结对帮扶活动。

    20140414092804128_cKpK1CpX.jpg    一是找准扶贫项目。枞阳法院组织干警深入后进村走访调研,针对不同后进村存在的问题,结合当地的优势条件,确定扶贫项目。我院共帮助后进村发展养殖和种植项目共计31个。

     二是抓好智力扶贫。通过组织贫困农户参加各类农机培训班,组织贫困户学习各类种植、养殖技术,选派驻村干部指导生产,积极拓展了后进村的其他产业,拓宽了就业渠道,村民生产经营活动实现了多样化。院先后组织干警80余人次深入贫困村开展法制宣传等教育活动,连续5年向十个结对共建村党支部赠送人民法院报等报刊。多次开展向贫困村及所在学校赠送电脑、书籍等办公学习用品活动,努力改善当地的教育条件。取得了良好的智力扶贫效果。

     三是做好道路交通、水利兴修工作。针对贫困村硬件设施差,村民出行困难等问题,枞阳法院先后帮助贫困村联系道路交通、水利等项目款达200余万元。争取农村危房改造资金30余万元。 四是加大资金扶贫力度。枞阳法院确立了科干与贫困户“一对一”的帮扶机制,自开展扶贫工作以来,院共投入扶贫资金10余万元,帮助贫困户开展农业种植、养殖等项目,使后进村达到了100%的脱贫目标。  

    今后,枞阳法院将深刻领会本次会议传达的全省工作会议的精神,并根据县委、县政府印发的《关于推进新阶段扶贫开发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定点帮扶工作的通知》要求,继续加大帮扶力度,定期深入群众,了解贫困户在发展经济中遇到的困难,并帮助贫困户克服困难,切实巩固扶贫成果,帮助贫困户逐步实现脱贫致富,为枞阳实现“争先安庆,崛起皖江,争创全省科学发展先进县”的奋斗目标作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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