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军人证本是国家为了保障残疾军人能够享受到更好的医疗待遇而颁发,不料却变成了某些人的发财工具。近日,安徽省枞阳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诈骗案,被告人章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48000元。
被告人章某是六级残疾军人,退役后一直在老家村委会任职。2008年年底至2012年4月期间,被告人章某利用自己残疾军人的身份,采取虚构其住院,单独向他人索要住院发票或将亲属住院冠己之名、或与他人合谋开具虚假住院发票等方法,先后骗取了枞阳县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资金49525.75元。2013年10月14日,被告人章某主动投案,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并退出赃款49525.75元。
枞阳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章某单独或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国家医疗保障资金,数额较大,构成诈骗罪。被告人章某能够主动到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且自愿认罪,积极退赃,依法可酌情从轻处罚,因此法院做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