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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居打牌引发冲突 拖欠工资动手打架
  发布时间:2014-02-11 13:31:43 打印 字号: | |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邻里之间本应和睦相处,切勿因为一点芝麻大的小事,上演“全武行”。但记者在枞阳县人民法院采访得知,元月开始至17日止,枞阳县人民法院就受理了故意伤害案件9件。

 

  拖欠工资商不妥   动手打架赔钱又触刑  

   被告人程某和黄某是隔壁邻居,被告人程某的房屋曾由黄某承建,程某以房屋质量和相邻权问题拖欠黄某的部分建房工资,一直未付。2013年2月5日,黄某在枞阳县横埠镇的一饭店门口遇到在此吃饭的被告人程某。黄某向程某催讨拖欠的建房工资。因程某饮酒较多,拒绝给付工资并与黄某发生言语争执,继而双方相互拉拽,扭打在一起。纠纷中,被告人程某用拳头击打黄某的面部数下,致其鼻骨骨折。经鉴定,黄某的人体损伤程度属轻伤。案发后,经派出所调解,被告人程某和黄某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赔偿黄某因受伤造成的各项经济损失共计6.8万元。黄某出具谅解书,对被告人程某予以谅解。枞阳法院综合本案的量刑情节,判处程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打牌引发纠纷   赔偿7.6万元  

   张某和周某均在枞阳县老洲开发区菜市场从事个体经营,两人还是左右邻里。案发当日,张某和周某在王霞经营的棋牌室内打牌,期间因为言语上稍有冲突,冲动之下两人互相拉扯。张某将周某推倒在地后,用右脚踩在周某的左小腿上,造成周某左胫骨、腓骨骨折。经鉴定,周某的损伤程度属轻伤,伤残等级为九级。后双方就附带民事赔偿部分达成协议,张某赔偿周某医疗费等经济损失7.6万元。枞阳法院对被告人张某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十个月。  

 

   承办法官提醒:邻里纠纷能自行协商解决最好,解决不了的,可以请求基层组织帮助解决,或者通过法律途径,但千万不可试图以武力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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